2月27日下午,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南京大屠杀作为专案审理。法庭收集了大量证据,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中国军民遇难的人数在20万以上。这还不包括被日军抛尸长江,毁尸灭迹者(约15万人)。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
这里编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东京审判的部分照片,让我们一起去见证那场正义的审判。
——编者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长达1213页的判决书,确认日本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及对苏联、英国、美国及其他盟国进行类似战争之罪。图为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二战中的日本首要战犯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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