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李桂英
李桂英,原名李桂红。江西寻乌人。1911年生。幼时做过童养媳。
1929年参加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中共粤赣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1931年,与中共粤赣省委组织部部长戴元怀结婚。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在总卫生部担架连担任政治指导员。1935年2月,戴元怀、李桂英夫妇被调入川南游击纵队。不久,戴元怀牺牲。
1936年12月,李桂英在云南扎西(今威信)水田寨战斗中被敌俘虏,被关进重庆“反省院”。1937年9月经营救出狱。
1938年元旦前夕,在中共地下党的安排下到达汉口,经由新四军政治部审查恢复了党籍,并担任中共皖南特委妇女部部长。
1939年,她与新四军军需处副处长罗湘涛(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组成新的家庭。曾任新四军第一师政治部党支部书记、后方勤务部党总支书记和军工部协理员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随丈夫在华东军区军工部、供给部工作。
建国后,历任华东军区后勤部军需部科长,军区军事工业工会组织部部长、政治部主任,山东青岛疗养院副院长。
“文革”中,以“叛徒”罪名被开除党籍,蒙冤十载。
1978年7月,才得以落实政策,恢复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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