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吴仲廉
吴仲廉与丈夫江华合影
吴仲廉,湖南宜章人。1908年12月出生。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初参加湘南起义,后随起义部队奔上井冈山。曾任红军宣传员、红四军前委秘书和红军学校教官。1932年,中央苏区女子义勇队在瑞金成立后,康克清任队长,她为政治指导员。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在干部休养连担任秘书,后随红五军团编入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边。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随军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征战。被俘后,由张掖押到青海西宁,后与张琴秋、陶万荣两个女俘一起,被国民党青海省党部押送到南京,入南京“反省院”。不久,由周恩来营救出狱,并返回延安。
建国后,定居杭州,在浙江省公检法系统担任领导工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文革”初期,以“叛徒”罪名被隔离审查,1967年1月19日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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