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金维映
金维映,原名金爱卿,曾用名金志成。浙江舟山人。1904年生。
192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被捕入狱。经营救出狱后到上海,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工作,从事秘密女工运动。
1929年6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妇委书记。1931年夏,与邓小平一起被派往中央苏区,后来二人结为夫妻。历任中共于都县委书记、胜利县委书记等职。1933年5月,与邓小平离婚。1933年秋,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科科长,与中组部部长李维汉结为夫妻。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任中革军委总动员武装部副部长。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抗日军政大学女生大队政治协理员,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1938年春赴苏联治病。1940年,在莫斯科郊区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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