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谢飞
谢飞,原名谢琼香,人称“阿香”。海南文昌人。1913年1月28日生。
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转为中共党员。1929年初,到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工作。1932年初回国。
1934年春进入中央苏区,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政治保卫局工作,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随干部休养连行动。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刘少奇结婚,遂改名谢飞。
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学习两年,1939年先后到鄂豫皖区党委、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1940年与刘少奇离婚。
抗战后期,担任中共余(姚)上(虞)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工作,任华东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后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
建国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1952年考取该校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文革”中,被关押坐牢6年。落实政策后任中央政法干校(后改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是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和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2013年因病逝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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