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1月24日,吉鸿昌在北平陆军监狱被枪杀。临刑前,吉鸿昌以手为笔在地上疾书绝命诗一首: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吉鸿昌,1895年出生于河南扶沟。1913年参加冯玉祥部队,从士兵提升为旅长,有“吉大胆”之称。1929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十军军长和宁夏省政府主席。1931年8月因拒绝“剿共”被蒋介石撤职,9月被勒令出国“考察”。吉鸿昌在欧美期间发表抗日演说。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回国,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联合冯玉祥、方振武在张家口组成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任第二军军长、北路前敌总指挥兼张家口警备司令。抗日同盟军失败后,他潜回天津,继续进行抗日反蒋活动。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被国民党特务刺伤后逮捕。14日,“引渡”给国民党政府,关进天津陆军监狱。22日,秘密押解至北平军分会军法处。当晚对其进行审讯,吉鸿昌慷慨陈词,历数蒋介石的卖国罪行,并将上衣解开,袒露出察北抗日作战中所负的累累伤痕。24日,蒋介石密电北平军分会将吉鸿昌“就地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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