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和国的史册上军旗飘飘
解放全国大陆 巩固新生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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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我军沿湘黔路追击国民党军残部。
新中国宣告成立时,东北、华北全境,华东、西北大部分地区和中南部分地区获得了解放,国民党正规军大部已被歼灭。但是,西南地区全部和中南地区大部,西北、华东部分地区及沿海岛屿,尚为国民党军队所占据。
在开国大典上,朱德总司令宣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要求人民解放军“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和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的一切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
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向全国进军的统一部署,人民解放军各野战军发起漳厦战役、解放舟山群岛战役、衡宝战役、广东战役、广西战役、海南岛战役和解放西南战役、西北战役等军事行动,到1950年5月解放了除西藏、台湾和沿海少数岛屿外的全部国土,全国解放战争基本结束。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进驻拉萨。西藏的和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是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一个创举。
与此同时,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在地方武装和人民群众的支援配合下,我军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和华北匪患严重地区展开大规模剿匪斗争。剿匪作战至1953年底基本完成,粉碎了国民党当局在大陆建立“游击根据地”以策应“反攻大陆”的企图。
在胜利完成解放全国大陆任务的同时,人民解放军还对新解放城市实行军事管制,保证了城市政权建设和治安稳定;参加新解放地区土改运动,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行了解放台湾的军事准备,有力打击了台湾国民党军对大陆沿海地区的袭扰活动。人民解放军胜利完成了从夺取全国政权到保卫人民政权的职能转换,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保证了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
(谢中武、李 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