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
经过几年的准备,1955年我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军衔等级是军衔制度的核心。这次军衔等级设置,参考了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体系,并根据我国辛亥革命以来军衔发展情况,共设6等19级:元帅两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四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四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兵两级:上等兵、列兵。我军1955年的军衔等级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体系。在实际实行中,有两点变化:一是由于毛泽东本人的意见,大元帅衔设而未授;二是为安排十几万副排职干部,暂设准尉一级军衔。
毛泽东主席授予朱德等十人元帅军衔的命令。
1955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授衔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拉开了这次军衔制的序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亲自将元帅军衔的命令状,授予朱德、彭德怀、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等7人。林彪、刘伯承、叶剑英当日在青岛、大连等地,未参加中南海的授衔。同日,国务院在中南海紫光阁隆重举行了授予解放军将官军衔的典礼仪式。周恩来总理分别把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授予粟裕等在京将官。次日,国防部举行授予校官的典礼,彭德怀部长授予在京部分校官军衔。之后,各军兵种、各军区和各部队相继举行授衔典礼,授予各部队军官和士兵军衔。
中南海元帅、将官授衔授勋典礼。
国务院授予军衔命令。
1955年授衔时,全军共有60余万名干部获得了准尉以上军衔。其中元帅10人,大将10人,上将55人,中将175人,少将800人,校官3.2万余名,尉官49.8万余名,准尉11.3万余名。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55年10月1日起,开始佩戴军衔肩章、军兵种和勤务符号,并按新的服装制式着装。
58式常服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