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在调解一起合资纠纷。
“和”的智慧——“崇德尚法”推动“共治共享”
浙江诸暨枫桥镇,“老杨调解中心”里的一百多本日记,诉说着调解员杨光照三十多年来的一万多个调解故事。
成立9年来,“老杨调解中心”累计受理各类纠纷近2000起,群众满意率100%,“有事找老杨”成了当地群众的口头禅。
1963年,正是这里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走过半个多世纪,“枫桥经验”从浙江诸暨发源,从之江两岸向全国发展。
作为一个有着近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世人惊叹,中国如何在深刻变革中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70年来,法治与德治相互融合。社会在变革中和谐稳定,在和谐中生生不息。
从无法可依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法治在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遵循。
被广泛认同的道德及时上升为法律;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的光热,共同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
——70年来,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显现新气象。
7月13日,在山西省长子县常张乡莫村,调解员郭秀芳(戴帽者)在村民家里调解矛盾。
从“小脚侦缉队”到“朝阳群众”,从“刷墙贴通知”到“互联网+”,变化的是群防群治力量不断增强、现实世界向虚拟空间不断扩展,不变的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助推社会和谐。
如今,促进和谐的“填充剂”越来越多。我国约40万个覆盖广泛社区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维护社会和谐有序的最活跃“细胞”。
如今,化解矛盾的“减压阀”更加有效。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5万多个,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上千万件,发挥了在协调社会关系中不可或缺的“减震”“弥合”功能。
不懈的实践探索,中华传统治理智慧和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的和谐中国实现路径愈发清晰。自治法治德治、共建共治共享,正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