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说起我军的纪律要求,很多人会想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而长征时小红军说要守红军的纪律,这个纪律是什么呢?这些纪律是怎么由来和发展的呢,这要从1927年说起。
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永新县三湾村。部队驻扎后,有的官兵挖了老百姓的红薯,侵犯了群众利益。10月3日,毛泽东在枫树坪向刚刚改编的工农革命军全体指战员宣布了行军纪律: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不拿群众一个红薯。
10月22日,工农革命军在遂川大汾镇遭到突然袭击,10月23日,毛泽东率队撤到井冈山西南的荆竹山下, 和王佐派来接应革命军上山的人员不期而遇。为了部队上山后能与王佐部队搞好团结, 防止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发生,10月24日毛泽东在荆竹山村前给部队讲话。针对部队在执行纪律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军队最早的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
1928年1月4日,工农革命军攻占了遂川县城,建立了中央遂川县委和县工农兵政权,在这里分兵发动群众。在部队广泛接触群众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毛泽东发觉这些问题后,1月25日,在遂川李家坪把部队集合起来,提出了在城市中保护中小商人利益的政策,宣布了最早的六项注意: 第一、上门板;二、捆铺草;第三、说话要和气;第四、买卖公平;第五、不拉夫,请来夫子要给钱;第六、不打人,不骂人。
1928年3月,工农革命军南下湘南开展群众工作,期间出现了部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关注。为纠正这些现象,毛泽东将过去陆续提出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合并补充,形成“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予以颁布。三大纪律是: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长征时期红军主要的群众纪律要求就是“三大纪律,六项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