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20飞机。余红春 摄
政策待遇
1.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单列招生计划,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参加招生检测食宿和交通费用由空军承担,考生不花一分钱。
2.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
3.在校期间,空军为学生每人每年发放近10000元伙食费,每月发放400元津贴,并发放空军特制服装;成绩优异者将获得每年最高3000元奖学金。
4.学生体验飞行成绩将纳入招飞综合择优评价体系,按A、B、C、D、E五个档次,分别折算为60、50、40、30、0分,计入高考成绩。
5.学生高三毕业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按照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特别优秀的,可成为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并志愿报考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