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协定》
1935年7月6日,何应钦与梅津美治郎签订《何梅协定》。
1935年5月29日,日本侵略军为控制华北,借口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孙永勤部进入滦东“非武装区域”,指为破坏《塘沽协定》,由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酒井于5月29日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交涉,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进行武力威胁。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国民党政府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觉书”,限3日内答复。经何与日方秘密会谈后,7月6日复函梅津,全部承诺日方无理要求,出卖华北大部主权,通称《何梅协定》。自此,中国政府撤走在河北的党政机关,撤退驻河北的国民党中央军和东北军,按日方的指定撤换中国军政人员,禁止一切抗日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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