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政治、后勤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上校—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校—少尉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两次军衔制的编制军衔大体上相近,但1988年军衔制由于平时最高军衔为上将,因而将官的编制军衔压得较低,如大军区正职、正军、正师的编制军衔(基准),比1955年军衔制分别低一级。
1994年我军对军衔条例作了部分修改,其中关于编制军衔的有关条款有以下改动:
一是提高了师职以上职务等级的编制军衔。如原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委员和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基准军衔为上将;正大军区职的编制军衔为上将——少将,基准军衔为中将。以此标准与外军同级军官相比,我军高级军官职务编制军衔明显偏低。如前苏军的军区司令编制军衔为元帅、大将、上将;美军的战区司令全部为上将。而我军1988年授衔时7个大军区的司令员和政治委员14人,只有3个上将,其余11人均为中将。实际上我军大军区司令员的军衔只相当于外军军长的军衔,这是很不合理的。考虑到正大军区职军官都是负责一个军种、兵种或战区的工作,岗位重要,军衔过低不便于对部队的指挥和管理,且与外军战区级军官的军衔应基本对应,因此,适当调整了正大军区以上职务的编制军衔,即提高了下限,取消原来最低一级编制军衔。同时调整的还有副大军区至副师职的编制军衔,将原来的一职三衔全改为一职两衔,取消原来最低一级军衔。
二是取消了基准军衔,每一级职务设两个军衔等级,前一个为主要军衔,后一个为辅助军衔。
三是提高了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中级专业技术军官由上校至上尉改为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军官由少校至少尉改为中校至少尉,即分别提高了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