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大凡重大而深刻的军事变革,都无一例外地引起军队组织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晚清军事变革恰恰是个例外。
那是一场改“器”而不改“制”的变革。甲午战争之后,袁世凯反思“清军之败”,曾将其总结为:“虽由调度之无方,实亦军制之未善。”
八旗、绿营、湘军、淮军、练军、北洋水师、南洋水师各成派系,“清军”成了一个复合词,根本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力量体系。装备着新式枪炮,却依然维持着弓马时代的勇营编制,即便是新建的海军,官制也是旧制。
“军制冗杂、事权分歧”。可叹的是,清军百万之众在本土作战,却没有一次战役对日形成优势兵力。
结构决定功能。金刚石和石墨,同为碳元素,却一硬一软,组织形态的差异是根本原因。没有组织形态的优势,即使技术和武器系统再先进,也无法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相反,组织形态先进,则可充分发挥力量体系的最大合力。
当前我军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头大、腿短、尾巴长”,与打赢信息化战争要求不相适应,已成为战斗力生成的“瓶颈”与“病灶”,非打破不可,非动刀子不可!
“领导管理体制不够科学、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不够健全、力量结构不够合理、政策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习主席的这一深刻洞察,指明了这一轮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马克思说,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就能造就“新的力量”。然而,造就“新的力量”谈何容易!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面多了添水、水多了添面”的改革,仅换“棋子”不换“棋盘”、只改“树木”不改“森林”的改革,像晚清那样另起炉灶打造一支新军的改革,都造就不了“新的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抓住了军队改革的全局性、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就是要通过改变我军的组织形态,突破体制性障碍的“瓶颈”,把军事变革引向深入。
没有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就没有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抓住了这个决定改革成败的“胜负手”,就牵住了改革的牛鼻子,也就涵养了我军能打仗打胜仗的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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