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979年3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理论务虚会,讨论工作重点转移后的理论工作问题。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四项基本原则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